体育学院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2018年9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和《南京晓庄学院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一种学业危机干预制度,不属于纪律处分。学业危机是指在课程考核,学分与绩点等学业表现未达到学业要求或者存在不能毕业或不能取得学位的潜在可能。学院通过及时筛查,向出现学业危机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发出警示,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条 体育学院学业预警分为二级预警。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一次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
第三条 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一级预警,并由班主任或者辅导员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并告知家长。
1、在一学期中不及格课程门数大于2门。
2、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门数大于4门。
3、平均绩点低于2.5.
第四条 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二级预警,由学院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并与家长面谈。
1、在一学年中不及格课程门数大于4门。
2、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门数大于6门。
3、平均绩点低于2.0
第五条 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1、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每学期开学初三周内,学院根据学生的学业实际情况统计名单,确定预警登记。
2、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
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向被预警学生下达通知书。
3、警示谈话
班主任或辅导员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帮扶计划,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并告知家长。
4、家长面谈
对于达到二级预警的学生,学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与家长取得联系,就学生基本情况进行面谈,共同促进学生的学业完成。
第六条 学院职责
1、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为学院学业预警工作的领导责任人。
2、党总支书记责成辅导员和班主任及时通过学业预警系统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及时与学生谈话交流,帮助学生查找原因,做好思想工作,督促其按学习预警意见改进。根据需要,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定期沟通学生各方面情况。
3、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向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反应缺勤率高的或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4、组织相关教师做好学业预警学生课程学习的帮扶工作。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体育学院学工办、教务办负责解释。
体育学院
2018年9月10日